乐清市达硕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道勇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MA2ART778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南才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31
(2025)浙0324民初13996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乐清市达硕建设有限公司
徐**,徐**
永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257号
2026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于2026年5月6日晚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将当事人在乐清市第三中学白石校区拆扩建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联系乐清市顺德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倾倒至大猫垟工业区山上。2026年5月8日,经对倾倒现场勘查,运输车辆为浙CL8864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为高世界,为乐清市顺德运输有限公司指派。经现场测量,该车车斗长7.2米,宽2.3米,高1.36米,每车装载量约20立方米。(根据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指导意见2026年第2期-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法律问题的法制指导意见》:车辆满载的酌定标准一般为车辆最大容积的90%,有小数点的向下取整数),现场共倾倒两车,合计约40立方米。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拍照取证,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相关处置核准手续对现场勘验情况无异议,2026年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发放《询问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乐综执责改通字【2026】第0073015号)。2026年5月15日下午当事人乐清市达硕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道勇到白石中队谈话接受调查,承认其2026年5月6日在乐清市第三中学白石校区有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共处置建筑垃圾(泥巴)两车(约40方)。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叁仟元整(¥113,000.00)
113000.00元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