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九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斌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MA7912412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1区埃塔北路东侧玉石交易中心A,B,C,D幢D-5商铺-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应急罚〔2026〕事故7号
2025年12月21日1时30分许,在新疆怡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玉勒肯哈腊苏铜矿+1270m水平巷道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你公司项目部成立以后未及时派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对项目部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项目部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风险辨识与评估、安全教育等工作监督落实不到位;作业现场员工对工作岗位的风险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未根据敷设在钻孔中的电缆作业现场危险性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松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
500000.00元
青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6-04-25
2
(且)应急罚(2026)2号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二部分 54-A 的规定,决定处人民币10000 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且末县应急管理局
2026-02-04
3
(青)应急罚(2025)9号
2025年8月26日至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阿勒泰地区应急管理局和青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对新疆九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玉勒肯哈腊苏铜矿项目部)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的方式,发现事故隐患1项,其中:涉及行政处罚1项。违法事实具体如下:新疆九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矿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的月度计划完成情况未在公示栏公示,不符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30000.00元
青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5-09-28
4
且自然资罚字(2025)15号
新疆九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在且末县阿羌镇喀特里希村以北3公里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4255.25平方米土地修建尾矿库。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4255.25平方米土地在15日内退还至且末县人民政府;2.处以非法占用的土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4255.25平方米×10元=42552.50元(人民币:肆万贰仟伍佰伍拾贰元伍角整)。
42552.50元
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