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库车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文平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3726940624H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伊西哈拉镇硝尔巴格社区建设路2层12-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2
(2025)新2923民初2517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李**
库车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库车县人民法院
2
2025-04-10
(2025)新2923民初2517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李**
库车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库车县人民法院
3
2024-06-21
(2024)新2923民初295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曹**
库车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库车县人民法院
4
2024-05-20
(2024)新2923民初2421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帕坦木·吐尔地
库车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库车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14
2020-09-03
(2020)新2923民初1375号
租赁合同纠纷
买买提吐尔逊西力甫、库车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07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处罚(2026)62号
当事人库车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实景现房即买即住”内容的DM房地产广告共印刷一万份,已发出去150份左右。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宣传单由乌市某广告公司排版设计、印刷,内容信息由当事人提供,且当事人没有与广告公司签订有关广告内容的详细合同,只是约定的一张0.18元,1万份共计1800元,还未给对方付款。该房产项目当事人已办理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新房预许字第202565290200208号、新房预许字第202565290200204号、新房预许字第202565290200203号、新房预许字第202565290200200号、新房预许字第202565290200205号、新房预许字第202565290200199号),可是当事人发布的“实景现房即买即住”内容的DM房地产广告中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本案中无法推断群众是否因阅读广告而购买房产,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 1、罚款5000元整(伍仟元整)。
5000.00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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