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尹汉鹏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00596878710P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西路龙腾小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17
(2021)桂12民终1657号
合同纠纷
韦**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9-16
(2021)桂12民终1657号
合同纠纷
韦**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6-02
(2021)桂12民终769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韦**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2-04
(2021)桂1226民初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韦**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1-01-27
(2021)桂1226民初1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韦**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6
2021-01-27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韦**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20-11-20
(2020)桂12民终2147号
合同纠纷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韦**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9-14
(2020)桂1226民初102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韦**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9
2020-08-27
(2020)桂1226民774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翠山村下地屯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10
2020-08-27
(2020)桂1226民初774号
租赁合同纠纷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翠山村下地屯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2-26
买卖合同纠纷
韦**
张**,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9
2023-02-10
(2023)桂1226执161号
劳动争议
韦**、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3-29
2023-02-10
(2023)桂1226执160号
劳动争议
韦**、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3-29
2023-02-10
(2023)桂1226执59号之一
劳动争议
吴*、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3-29
2023-02-10
(2023)桂1226执159号
劳动争议
莫**、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1-01
2020-10-20
(2020)桂12民终20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韦**、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1-01
2021-07-23
(2021)桂12民终769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韦**、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01
2021-03-29
(2021)桂12执复7号
其他案由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黄**等其他案由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1-01
2021-03-29
(2021)桂12执复9号
其他案由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黄**等其他案由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12-30
2021-03-29
(2021)桂12执复8号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韦**等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12-30
2021-03-29
(2021)桂12执复6号
广西环江雅京矿业有限公司、兰**等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环市监处罚〔2026〕90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2年5月29日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登记住所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西路龙腾小区,经营范围为煤炭生产、销售(限持许可证的矿井经营);矿产品购销。本局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查询企业信息公示情况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5年9月25日,本局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下称《公告》),截止2025年10月25日,当事人未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也未向本局提交信用修复、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经函询国家税务总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税务局,当事人2023年、2024年两年未进行税务登记、未履行纳税申报;经函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在本县法院无诉讼案件记录。2025年11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注册登记的住所核查,发现当事人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无法通过该地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2025年12月26日,本局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的方式向当事人住所(经营场所)邮寄《公告》,该快递于2025年12月29日因无人签收被退回。
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