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川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启刚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MACCAC242T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5号佳闻公寓1号楼5层50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东综支处罚〔2024〕803号
天津河东区金川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当事人在天津市徐国印调料经营部购进“好人家小块装牛肉清汤调味料和好人家酸菜鱼调料”。上述两款产品进价均是10元/袋,售价为12元/袋,折扣时售价8元。举报人提供的视频显示,举报人于视频的第38秒处在当事人店内货架上拿到“好人家小块装牛肉清汤调味料”,在视频的1分钟处付款,视频1分47秒处显示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举报人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2024年5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于现场发现的“好人家酸菜鱼调料(净含量220g)”共五袋,生产日期2023年4月12日,保质期十二个月,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提供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法提供产品的进货票据、销售记录,未查验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了未履行查验义务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中货值金额“好人家酸菜鱼调料”12×5=60元,好人家小块装牛肉清汤调味料8×1=8元,共计68元。违法所得8×1=8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元;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酸菜鱼调料5袋;4、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