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州良田百货(遂平县)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有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728MAE70E12X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遂平县文城乡马楼村赵渡口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遂市监处罚〔2026〕88号
经查,当事人陈述其于2024年12月份开始从事预包装食品熟黑芝麻分装生产经营活动,其分装生产使用的熟黑芝麻都是从中牟县海升粮油商行购进的(该熟黑芝麻标称生产商是河北百盛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购进后当事人自己在家中拆开大包装袋,通过分装机分装成500克、1000克的小包装袋,而后通过真空机封口,打上自己印制的标签。当事人承认其使用过标称生产商是驻马店市大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熟黑芝麻食品标签(该食品标签标注生产商:驻马店市大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驻马店市古槐路与金山路交叉口香油厂,联系电话:13393971506)该食品标签无当事人相关信息,在我局执法人员去检查之前当事人已停用该食品标签,该食品标签未经过投诉人授权,属于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当事人销售的标称生产商是河北百盛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熟黑芝麻食品标签,上面标注的有其是销售商等相关信息,不属于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当事人分装好的熟黑芝麻小包装袋标签上面标注的保质期12个月是其根据个人想法标注的,生产日期是依据其分装时的日期标注的。为查明当事人销售的熟黑芝麻购进记录、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我局分别向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称河北百盛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没有向豫州良田(遂平县)店销售过熟黑芝麻产品;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提供了拼多多平台提供的当事人销售记录1份,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平台网店“百福百货农贸店”销售的标称生产商是驻马店市大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罐装熟芝麻9件,销售总额355.30元;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函,当事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建进销货台账,无法核实当事人实际购进销售的数量、金额,无法核算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
一、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登记手续。
二、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上述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当事人包装好的熟黑芝麻1000克的20袋(标签标注生产日期:2026年4月26日的8袋、2026年4月22日的12袋)、包装好的熟黑芝麻500克的16袋(标签标注生产日期:2026年4月22日);2、罚款10100元。
10100.00元
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