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硕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晖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5310981633L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644严小村加油站右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1
2025-06-18
(2025)青0105执900号
合同纠纷
青海某有限公司;梁*合同纠纷一审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税一稽罚﹝2026﹞2号
你公司2017年12月取得淮安浚源运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804MA1NYWR042)开具的7份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200173130,发票号码:21545418-21545424,金额:588,288.28元,税额:64,711.72元,价税合计:653,000.00元,货物品名:运费,开票日期2017年12月21日。你公司于2017年12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64,711.72元,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88,288.28元。 经对你公司检查,你公司在与淮安浚源运输有限公司没有真实的货物劳务交易,无资金交易的情况下,取得淮安浚源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已证实虚开的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淮安浚源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2017年12月应做进项税额转出64,711.72元,应补缴2017年12月增值税64,711.72元,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4,529.82元,教育费附加1,941.35元,地方教育附加1,294.23元。取得淮安浚源运输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2017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88,288.28元。调增2017年税金及附加7,765.40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1,414.60元,2017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351,929.30元,2017年应查补企业所得税35,192.93元。应调增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5,584.74元,查补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10,139.62元。 以上查补增值税64,711.7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29.82元、教育费附加1,941.35元、地方教育附加1,294.23元、企业所得税45,332.55元、查补税款合计117,809.67元。
对你公司处以50%的罚款,即罚款52,217。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在给予行政处罚”之规定,对你公司2017年偷税不予处罚,2022年度的偷税处以50%的罚款,罚款5,069。81元。
57287.05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