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美丽空间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桂侠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21MA07WHCW2K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大杖子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1-29
(2020)冀0321民初222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美丽空间商贸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1-01-29
(2020)冀0321民初222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1-01-26
(2020)冀0321民初222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美丽空间商贸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6〕227号
在调查中,执法人员李春君、马天龙对当事人实地登记住所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河北省经济户籍系统对当事人年报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经以上调查:当事人2023年度与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度报告,并连续两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当事人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机、并且通过登记的电话、住所成经营场所无取得联系,当事人应属长期未经营状态。
依据《企业信息暂行公示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青龙满族自治县欢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98户企业(详见附件)营业执照。
0.00元
-
2026-01-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8-11-06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