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万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常庆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2MAC3R6FM0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徐家窝棚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里市监处罚〔2026〕196号
黑龙江省万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与黑龙江省沃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酸菜代加工协议》,2026年6月1日当事人生产乳酸腌制菜(商标:沃古金秋和图形、规格型号750克/袋、生产日期2026年6月1日)20箱,每箱10袋,每袋1.5斤,按照每斤1.5元价格销售给黑龙江省沃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共计450元。该批次产品经黑龙江省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报告(No:F26DZ00868),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6月6日当事人生产乳酸腌制菜(商标:沃古金秋和图形、规格型号750克/袋、生产日期2026年6月6日)5包,每包20袋,每袋1.5斤,按照每斤1.5元价格销售给黑龙江省沃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共计225元。该批次产品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检验报告(No:GZJD26JYC100),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2批次乳酸腌制菜,为同一批投料,同一腌制罐(1号罐)产品。因当事人生产时二次发酵“水”的投料不足,导致出现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拟处罚如下:
1.处50000元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558元;
3.没收召回的不合格乳酸腌制菜52袋(2026年6月1日生产的乳酸腌制菜31袋,2026年6月6日生产的乳酸腌制菜21袋)。
500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