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炒宗湘菜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培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23MAEK36R48Q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108号万象新城1号楼07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罚〔2026〕28号
经查,当事人在后厨内原料通道处的冰箱内冷冻存放9袋酥鳞武昌鱼(规格:5条/袋、生产日期:2025年5月1日、保质期:-18℃.冷冻180天,生产厂家:宁乡松柏米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道林镇善山岭村下竹山组19号)。该产品于2025年6月4日购进,总计购进了20袋,购进单价85元/袋(5条/袋、每条单价17元),货值金额合计1700元。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与合格食品原料混放,且有一袋处于开封状态,没有报废标识,也未按规定作不合格食品隔离报废处置。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原料时索取了供货方资质、同批次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上述证明材料初始仅以电子形式留存于采购人员手机内,未同步复印留存,现已补全纸质材料。另查明:当事人有5名从业人员现场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2026年3月15日购进的牛肉片,仅索取了农产品购销凭证,现场无法提供动物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19日现场进行了复查,均已改正。以上事实,当事人均认可。
对榆中炒宗湘菜馆(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10000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保质期的9袋酥鳞武昌鱼(5条/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