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胡田农产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长平 | 注册资本:2.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5072325664H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明星村9组14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罚〔2026〕542号
经查:当事人系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明星村9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要从事挂面生产销售等。
经查实:当事人自2025年上半年起对其生产的挂面使用了三种不同的包装,第一种包装的主要内容为“胡田面,产品名称:挂面,厂商名称:重庆市大足区胡田食用农产品经营部,执行标准:LS/T3212-2014,配料:优质小麦粉、水、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碳酸钠),保质期:6个月”等。第二种包装的主要内容为“胡田挂面,名称:挂面,厂商名称:重庆市大足区胡田食用农产品经营部,保质期:6个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编号:大足食登字(2020)第02017号”等,“胡田挂面”包装上没有标注执行标准。第三种包装上的主要内容为“泉水面,产品名称:挂面,厂商名称:重庆市大足区胡田食用农产品经营部,执行标准:LS/T3212-2014,配料:优质小麦粉、水、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碳酸钠),保质期:6个月”等。其中“胡田面”与“泉水面”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LS/T3212-2014已于2021年11月废止,“胡田挂面”的包装不存在问题。当事人虽使用了三种不同的包装,但实际上都是同一种挂面,销售价格不固定,当事人未对这三种包装的挂面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记录,故无法判断当事人生产销售了多少包装上标注了执行标准LS/T3212-2014的挂面。现能确认的是当事人以6.2元/把的价格销售了17把“胡田面”至重庆集翠食品有限公司,以6元/把的价格销售了43把“泉水面”至重庆市大足区胜天湖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综上,本局认定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成立。依据现场检查情况、当事人的陈述、本局对重庆集翠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胜天湖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的调查情况,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63.4元(6.2元/把*17把+6元/把*43把),违法所得为363.4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陆拾叁元肆角(¥363.40)。
10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