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益鑫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21MADH111Y95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东湾镇大坝村富民路4号6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市监罚〔2026〕108号
当事人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东湾镇大坝村富民路4号6栋,法定代表人王益鑫现年33岁,系甘肃省靖远县东湾镇瓜园村一社71号居民;该公司已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MAD111Y95,许可证编号:SC10162040001438,有效期至:2029年06月29日。 (一)涉案产品黑芝麻桑葚百合粉(生产日期 2026年03月18日,规格420克/袋)系当事人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6年3月18日组织生产。该批次产品合计生产185 袋,对外批发单价22元/袋,核算货值金额 4070元。截至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当日,该批次产品已批发售出139袋;剩余库存 46 袋由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扣押。案件调查阶段,当事人在收到涉案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全部下游经销商暂停销售该批次产品,同步统计已售出产品数量,主动拟定产品召回公告,全面排查市场安全风险。截至调查终结,当事人累计召回不合格产品 105 袋,召回产品已全部由本局依法扣押;当事人生产经营菌落总数及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属于食品生产环节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 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可以在认定违法所得时扣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2026年3月9日官方答复,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生产不合格食品所投入的原材料、生产加工各类成本不属于合法必要支出,认定违法所得时不予扣除,涉案不合格食品全部销售款项认定为本案违法所得。据此认定本案违法 所得748元(34袋×22元=748元),检查时该公司现场能该批次黑芝麻桑葚百合粉销售台账、出库单据、客户名单。 (二)涉案枸杞山药黄芪粉系当事人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生产的,生产数量是200袋,规格420克/袋,经查实,黑芝麻桑葚百合粉 (生产日期:2026年03月18日,规格:420克/袋)与2026年5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的属同一批次,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天,枸杞山药黄芪粉(生产日期:2026年04月26日,规格:420克/袋)共生产200袋,已经对外批发销售24袋,销售价是22元/袋,剩余库存176袋,货值共计4400元。案件调查阶段,当事人在收到涉案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下游经销商暂停销售该批次产品,同步统计已售出产品数量,主动拟定产品召回公告,全面排查市场安全风险。截至调查终结,当事人累计召回不合格产品9袋,召回产品及库存产品已全部由本局依法扣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2026年3月9日官方答复,食品生 产、餐饮服务环节生产不合格食品所投入的原材料、生产加工各类成本不属于合法必要支出,认定违法所得时不予扣除,涉案不合格食品全部销售款项认定为本案违法所得。据此认定违法所得286元(13袋×22元=286元)。检查时该公司现场能该批次枸杞山药黄芪粉销售台账、出库单据、客户名单。
对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34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不合格产品黑芝麻桑葚百合粉151袋及枸杞山药黄芪粉185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1034元,大写壹万壹仟零叁拾肆元整。
10000.00元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3
2
靖市监罚﹝2025﹞251号
2025年9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核查,该公司已删除了抖音店铺的“苦水玫瑰”产品,未见到“苦水玫瑰”产品页面,在该公司产品展示厅和耗材库分别摆放“苦水玫瑰”玫瑰花1罐、“苦水玫瑰”外包装标签1卷(200张),“苦水玫瑰”玫瑰花罐体的标签上和外包装标签中央醒目位置均标有“苦水玫瑰”字样,还标有“鹿小耕?、产地:甘肃省白银市、生产商: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4/22”字样。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官网》,“苦水玫瑰”为永登县玫瑰产业管理办公室申请注册第3991212号31类证明商标;检索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苦水玫瑰”专用标志使用企业,2025年7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予以“苦水玫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范围为兰州市永登县苦水镇、红城镇、龙泉寺镇、大同镇、柳树乡、中堡镇、上川镇、城关镇、树屏镇、河桥镇、连城镇、武胜驿镇等12个乡镇96个行政村。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玫瑰花标注“苦水玫瑰”字样与永登县玫瑰产业管理办公室申请注册第3991212号31类证明商标近似。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玫瑰花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涉嫌侵犯“苦水玫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
1.没收“苦水玫瑰”玫瑰花1罐、“苦水玫瑰”外包装标签1卷(200张);2.没收违法所得6250元;3.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8250元
2000.00元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7
3
(靖远)市监罚〔2025〕251号
2025年9月28日,我局向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2025年10月13日,我局收到《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复函》及“苦水玫瑰”相关材料,函中称:“苦水玫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人为永登县玫瑰产业管理办公室,保护范围核定为兰州市永登县苦水镇、红城镇、龙泉寺镇、大同镇、柳树乡、中堡镇、上川镇、城关镇、树屏镇、河桥镇、连城镇、武胜驿镇等12个乡镇96个行政村,永登县玫瑰产业管理办公室未对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苦水玫瑰”地理性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授权许可使用。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侵犯“苦水玫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事实。 经查,2024年11月18日,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甘肃博创源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分装罐400个,1.5元/个,支付600元(有票据,票据未单独开具,是购进货物的统一票据);2025年2月13日,从甘肃大师兄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购进外包装标签1卷(600个),支付300元(有票据,票据未单独开具,是购进货物的统一票据);2025年4月10日,从永登县苦水镇下新沟村的永登玫之源种植农民合作社购进“苦水玫瑰”玫瑰花原料80斤(40公斤),购进价60元/公斤,支付2400元(有购进票据、产地证明及检测报告)。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生产“苦水玫瑰”玫瑰花费用共计3300元。 2025年4月10日,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苦水玫瑰”玫瑰花193罐,2025年4月22日,生产“苦水玫瑰”玫瑰花190罐,共生产383罐,都有生产记录,生产过程中,损耗“苦水玫瑰”玫瑰花原料3.4斤,“苦水玫瑰”外包装标签17个。截至2025年9月28日,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苦水玫瑰”玫瑰花382罐,销售价25元/罐,违法经营额9550元。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苦水玫瑰”玫瑰花成本费用3300元,违法经营额9550元,获得利润为6250元,故违法所得6250元。
对甘肃陇食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250元; 3.没收非法财物:“苦水玫瑰”玫瑰花1罐、“苦水玫瑰”外包装标签1卷(200张);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8250元,大写捌仟贰佰伍拾元整。
2000.00元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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