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晨点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增桂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53UAH32N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铁缸路一街3号3号楼4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2
(2025)粤1973民初116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晨点食品有限公司
周**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1-14
2025-07-31
(2025)粤1973民初116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晨点食品有限公司;周朋山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Z153号
1.当事人生产的“紫薯马拉糕”(生产日期:2025-7-27,净含量:2.8kg)产品,经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销售环节抽样检验,由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宁检食抽11297号)显示:苋菜红、亮蓝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苋菜红、亮蓝标准指标均为“不得使用”,苋菜红、亮蓝实测值为“0.0374”、“0.0152”,双项判定均为不合格。2026年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依法对涉案同批次产品留样进行执法抽样并送检,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SP26L00016),显示苋菜红、亮蓝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
2.经核实,当事人生产涉案产品共投料291.86kg,其中出厂检验使用1kg,留样200g,除去损耗和不良品,成品入库20件(规格:2.8kg/包×4包/件),生产成本40元/件(成本共800元),销售单价是52元/件,货值共1040元,已全部销售给福安市宝隆家具批发市场王总,销售所得1040元;案发后当事人实施召回程序,共召回0件,获得实际违法所得为240元。
3.当事人未如实、规范记录原料“紫薯粉”数量批次等信息。
4.当事人未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香芋色香油”(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生产日期:20250413,净含量:650毫升,配料表:食品用香精(≤35%)、苋菜红(≤2.3%)、黄原胶(≤2%)、磷脂(≤2%)、亮蓝(≤1.1%)、柠檬酸(≤0.6%)、山梨酸钾(≤0.3%)、水)的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来源内容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未履行货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证明已落实整改措施。
罚款7.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75000.00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