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中影九五影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严平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MA13NKCK1A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利大楼4号厂房4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0号
2026年02月28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利大楼4号厂房44号的内蒙古中影九五影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仅1 人持证,针对上述消防违法行为,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东消限字〔2026〕第0058 号)要求该单位于2026年03月09日前将上述消防违法行为整改完毕。2026年03月09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利大楼4号厂房44号的内蒙古中影九五影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仍未将存在的上述消防违法行为整改完毕,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值班,拒不改正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仍仅 1 人持证);该单位存在的上述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现场隐患照片4张以及对该单位经理刘永的询问笔录1份等证据证实。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中影九五影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3-11
2
东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9号
2026年02月28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利大楼4号厂房44号的内蒙古中影九五影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应急广播故障);该单位存在的上述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 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 份、现场隐患照片 2 张以及对该单位经理刘永的询问笔录 1份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中影九五影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3-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