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河西区景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洪运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3MADUNGM820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118号博疆美食街3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西市监处罚〔2026〕31号
当事人于2024年8月5日取得营业执照,于2024年8月15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售酸菜小鱼、肉火烧、羊肉泡馍等菜品经营美团外卖平台。接投诉举报后,2025年10月20日柳林所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该户现场制售猪肉、驴肉为主料的两种火烧等菜品,操作间冰箱内冷冻存放有驴肉、猪肉、羊肉,当事人出示了以上肉类的进货票据、合格证明、供货商资质,未发现过期食品原料和用鸭肉代替驴肉等行为。在岗人员张金豪持有效健康证明,为上岗工作前自行办理取得的。操作间环境脏乱、地面和操作台未及时清理食物残渣。2025年10月28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岗人员两人未穿工作服、未佩戴发帽正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操作间垃圾桶无盖正在使用,冰箱内生食肉馅与熟食肉类混放,操作台上污渍、油渍积厚未及时清洗。另查,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5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因后厨环境脏乱现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津西市监柳当罚〔2025〕24号)警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经警告拒不整改行为的构成要件。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