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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明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汉兴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22MA71J5WNXE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元通市场36-6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8
2021-12-02
(2021)甘0902执4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众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瓜州县明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2-04
2020-12-18
(2020)甘0103民初22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众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瓜州县明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酒市税稽二罚﹝2026﹞4号
你单位在与甘肃华瑞建设有限公司未实际发生经营业务的情况下,2017年12月向甘肃华瑞建设有限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252427.18元,税额7572.82元,价税合计260000.00元。2024年11月向甘肃华瑞建设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金额合计1170057.64元,税额合计129942.36元,价税合计1300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第二十九条“《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称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是指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购销商品、未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而开具或取得发票;(二)有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但开具或取得的发票载明的购买方、销售方、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之规定,瓜州县明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具上述4份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
对你单位处以150000.00元的罚款。
1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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