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竹源烟酒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6MACC58HH6H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庆街154号紫玉花园二期工程15号商服楼1层商服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同市监处罚〔2026〕48号
经查明,大庆市大同区竹源烟酒行属于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经执法人员对大庆市大同区竹源烟酒行的被委托人王术军进行询问,上述没有中文标识,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的礼盒包装茶叶是店内所售,就送了这一盒,销售价格为70元,即违法所得为70元,这盒没有中文标识、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的茶叶属于朋友所赠,没有标签和索证索票,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没有索证索票的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经批准给予警告处罚,2026年7月1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大庆市大同区竹源烟酒行查看,随机抽取北大仓酒的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及进货票据,未发现问题,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能够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备案表》,且承认上述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0元,2、罚款人民币500元整,3、罚没款570元人民币整,上缴国库。
500.00元
-
2026-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