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挺 | 注册资本:11267.3109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214520731X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沿江工业区后京村连墩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1-19
2019-12-30
(2019)苏09民终40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31
2019-08-15
(2019)苏0923民初19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1926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与浙江禾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1-14
2018-08-24
(2018)沪0116民初90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立茵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禾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6-04-26
2016-04-26
(2016)浙03民终334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王**与浙江禾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12-14
2015-12-14
(2015)温鹿商初字第3704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王**与浙江禾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4-12-19
2014-12-19
(2014)涟催字第5号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禾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4-12-19
2014-12-19
(2014)涟催字第5号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禾本科技有限公司、曾挺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鹿城应急罚决〔2026〕第000030号
2026年7月24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巡查,根据巡查意见,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类仓库违规存放二甲基甲酰胺(DMF)1吨,2号丙类仓库违规存放氢氧化钠1.25吨、氢氧化钾21吨。经查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24日期间,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购进的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存放在2号仓库内,该仓库为包装材料库,不是储存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专用仓库。现场查获的氢氧化钠属于腐蚀性危化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目录序号:1669,氢氧化钾属于腐蚀性危化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目录序号:1667 。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氢氧化钾主要用于该公司生产农药制剂的原料使用,氢氧化钠主要用于该公司三废站污水处理使用。当事人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购进的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存放在2号仓库内,该仓库为包装材料库,不是储存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专用仓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专柜(以下统称专用储存场所)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储存场所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收发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的规定,构成了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许可证件被吊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五)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储存场所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储存场所内单独存放”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参照《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第二部分裁量细则二、危险化学品类第一百一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中【处罚档次】一档“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及【裁量幅度】一档“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的规定,该单位已完成整改并积极配合调查,鉴于中央巡查组巡查意见,该隐患属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案件承办人员建议对当事人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
68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