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奇县小王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连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3023MA77QXWH0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天和九九高层1号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阿合奇市监处罚〔2024〕54号
通过我局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监控视频、销售清单,未成年人付款记录以及对当事人经营者、未成年人迪某询问得知,未成年人迪某在10月11日、12日,在阿合奇县小王超市共三次消费,并共购买了16瓶酒或含酒精饮料、35盒烟。以上消费通过未成年人迪某3次微信支付共计消费2236元。上述未成年人迪某在购买酒水以及香烟时,当事人未认真核实其年龄,当事人经营者承认了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以及消费者迪某购买酒水、香烟的事实。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的规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236元;
3.并处12000元罚款;
以上罚没款合计14236元。
12000.00元
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