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远超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官京善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3667851575P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青岛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文王路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度市监处罚〔2026〕386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现查明,当事人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青岛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文王路6号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执法人员现场拨打该公司系统预留电话也无法联系到该公司。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6年4月24日,执法人员提取的当事人的公司查询基本情况,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2026年4月24日,执法人员提取的当事人异常名录情况,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
3.2026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和视频,证明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和电话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以上证据由执法人员予以确认。
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