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鹤岗市利诚信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常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406MA7HQ64A09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局直三委13栋2层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萝市监处罚〔2026〕49号
经查,当事人存在连续2年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同时通过登记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应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应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综合案件调查情况,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
2026-06-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萝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萝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