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181MA2WFBFFXX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天长市千秋大道南侧、新河南路东侧、学苑路北侧、园林路西侧吾悦广场负一层Z1店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免罚〔2026〕009号
2026年1月8日,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安徽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销售的“小台农芒”(购进日期:2026年1月7日,现场抽样6.71kg,其中备样3.2kg)进行抽样检验。经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小台农芒”样品有1项指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吡唑醚菌酯(mg/kg),标准指标为≤0.05,实测值为0.12,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2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No:TWJN26010070)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受委托人韩栋鹏现场进行了签收。当事人签收《食品安全检验结果通知书》后对检验结果未表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止,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小台农芒”已经全部销售完毕。2026年3月13日,经我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总公司位于淮北的物流仓于2026年1月6日从中牟县欣平柠檬商行购进了上述“小台农芒”20kg,并于次日分送给当事人9.99kg,进价是20元/kg,购货款是199.8元。购回后“小台农芒”以23.95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除去报损出库的0.358kg外,已经全部销售。销售金额共计230.6864元,获利38.0464元。因当事人提供了经营账目,故其经营情况以当事人经营账目为准。
1;免予处罚。
0.00元
天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