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东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家活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102MACQ3LRH7R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西两村石东组石龙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八市监处罚〔2026〕1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当事人生产的涉案食品[冷冻芋头块(西瓜片)]的标签标注了广西顺腾农产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即SC11145110200840)和产品标准号(即Q/STNCP0002S),并非当事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标准号,标签信息与实际生产主体、实际产品标准不符,属于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情形,因此,应当认定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冷冻芋头块(西瓜片)]。
1.没收违法所得4050元;
2.并处货值金额(48600)0.5倍即24300元罚款。
24300.00元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1
2
贺八林罚决字(2025)第57号
贺州市东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贺州市东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0.2925公顷(折4.3875亩),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一)2025年9月5日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照片、技术鉴定报告;我局于2025年9月11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以上事实,有我局2025年9月11日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贺八林罚告字〔2025〕第57号)、《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贺八林罚听权告字〔2025〕第57号)为证。2025年9月19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责令贺州市东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对贺州市东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处一倍的罚款31775元。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已履行。
31775.00元
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