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星颖家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海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07442588645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文体路(丰华花苑1号楼1-2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2-2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宜春市袁圣财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江西星颖家具有限公司,袁**,袁**,王**,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2-18
2018-01-22
(2016)赣09民初215号之二
质押合同纠纷
宜春同力实业有限公司、宜春天圣担保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5-23
2018-04-10
(2017)赣0902民初4246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与晏**、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4-28
2017-09-07
(2017)赣0902民初43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8-03-30
2018-02-27
(2017)赣0902民初4246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与晏**、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3-30
2017-09-08
(2017)赣0902民初42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与晏**、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3-30
2017-12-14
(2017)赣0902民初42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与晏**、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19289.28元
民事案件
7
2017-07-31
2017-03-31
(2016)赣09民初215号之一
质押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质押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5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7-07-31
2017-01-16
(2016)赣09民初215号
质押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宜春天圣担保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5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市监处罚〔2026〕127号
根据《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5 年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清理工作的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连续 2 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且失去联系的 649 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局在收到《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5 年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后,通过对系统下发的连续2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进行筛选,确定宜春市袁州区及县市区范围内登记企业和外资企业为“樟树市辰宁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5户企业,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采取实地核查、函询有关部门,查阅相关证据等方式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根据《通知》的工作目标,本局分别于2025年11月6日、2025年12月25日两次以挂号信的方式向65户当事人邮寄了《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其中“宜春市赣兴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宜春轩琪贸易有限公司”2户企业在收到《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后办理了注销登记;“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宜春轩琪贸易有限公司”2户企业在收到《通知书》后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宜春市祥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被法院冻结限制办理所有登记,以上5户企业不列入此批次吊销范围。 本局分别去函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征求对拟吊销该65户企业营业执照的意见并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对以上65户企业纳税状态的回复。其中“宜春雪岭木业有限公司”“宜春融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春市华鸿贸易有限公司”“宜春市科农实业有限公司”“宜春市汇龙大酒店有限公司”“宜春鸿菖鞋业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纳税人状态为正常,不列入此批次吊销范围,其余54户企业为非正常户或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我局向宜春市商务局发函,征求吊销“樟树市辰宁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4家外资企业的意见,2026年5月28日,宜春市商务局复函,同意我局吊销“樟树市辰宁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4家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至此,此次吊销企业为“樟树市辰宁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4户企业。 经查明,樟树市辰宁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4户企业连续2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且失去联系已被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2年及以上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连续2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且失去联系的违法事实成立。
吊销“樟树市辰宁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4户企业营业执照。
0.00元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