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虎林市诚意购物商城誉福学食品专柜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宏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381MA19JPEH7W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曙光街道文化委休闲广场地下商城0单元-1-102室B区2-09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虎市监处罚〔2026〕11号
一、当事人于2025年6月17日从虎林市鑫合源干调商店销售单购进密加牌“食用小苏打”2件,每件100袋,购进价格0.7元/袋,销售价1.5元/袋,扣押27袋,销售了173袋,获利138.4元。“食用小苏打”属于食品添加剂,外包装未标注“零售”字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2013中5.1“标签应按照4.1-4.11的要求标识,并注明“零售”字样。”的规定。 二、当事人于2022年4月20日从哈尔滨市道外区兴旺发酒业经销部购进“百喜纳财炫赫门白酒100ml”48瓶,3.5元/瓶,购进花费168元,全部售完,售价是5元/瓶,获利72元。该商品外包装明示商品条码“6945865109502”在中国商品条码平台查询为同醒元酒,规格为500ml,当事人销售的该商品印有他人商品条码。 三、当事人于2025年6月26日从鸡西市鸡冠区和平粮油调味品商店购进“鸡西大冷面”200袋,5.2元/袋,全部售完,售价5.9元/袋,获利140元。当事人自述该批次“鸡西大冷面”购进时冷链运输,外包装标注贮存条件:干燥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或0℃-4℃冷藏,保质期:26℃以下90天,0℃-4℃冷藏180天,该冷面生产日期是2025年6月23日,经营场所温度低于24℃(现场检查证实),保质期是90日,举报人购买时没过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贮存条件。 四、当事人于2025年3月19日从哈尔滨市道外区天益食品商行购进“莲驰白桦树汁”30瓶,进价2元/瓶,销售价2.9元/瓶,扣押瓶、销售了21瓶,获利18.9元。该商品在标签左下角标注“0色素”,作以说明未添加色素类产品,其“0色素”并非在配料表一栏中,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4.1.3.1.4“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 GB 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标示形式见附录B)。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选择附录B中的一种形式标示食品添加剂。当采用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的形式时,若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 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 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规定,此项要求是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配料表4.1.3中作要求,该产品配料中未添加色素类产品,故不需要标示色素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莲驰白桦树汁”未添加色素类产品,其标注“0色素”是一种“无中生有”的宣传介绍,会让普通消费者认为其他没有标注“0色素”该种食品添加剂的同类食品是添加色素类产品,从而更愿意去买这些标注了“0色素”的食品,存在误导嫌疑。 五、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从哈尔滨市道外区金马食品批发部购进“去骨猪蹄”20袋,进价7.5元/袋,售价10.9元/袋,全部售出,获利68元。该商品配料表中明示:去骨猪蹄、黄豆、白砂糖、味精、食用盐、酿造酱油(含焦糖色)、香辛料
1、没收违法所得0.0032元; 2、处罚款1000元; 合计1000.0032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
2026-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