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梅青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1313300805D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红星东路2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0
(2023)新22民终261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0
2023-03-03
(2022)新2201民初6370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11-28
2023-08-01
(2023)新3224民初1000号
合同纠纷
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18
2021-12-15
(2021)新2201执异125号
民事
赵**、哈密地区华龙公司民事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10-22
2021-10-15
(2021)新2201财保1949号
财产保全
新疆芮鑫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诉前财产保全其他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25544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1-07-25
2021-06-29
(2021)新2923民初120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库车顺泽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7-25
2021-06-29
(2021)新2923民初120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哈密托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裕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税稽罚〔2026〕54号
1.增值税发票方面
2018年3月15日你公司取得哈密顺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兴劳务)开具的1份货物品名为“*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6500174320,发票号码:09213426,发票金额:3946.67元,发票税额:197.33元,价税合计:4144.00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属于应当知道并受让了非法取得的顺兴劳务开具的1份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记账凭证及附件复印件;合同;银行交易明细复印件;情况说明,证实你公司取得顺兴劳务开具的1份不合规发票的违法事实。
2.企业所得税方面
2018年3月你公司取得顺兴劳务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金额3946.67元,发票税额:197.33元,价税合计:4144.00元,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成本4144.00元,并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时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应调增你公司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4144.00元。结合你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数据,经计算:你公司2018年申报利润总额10015607.65元,纳税调整增加额2681644.61元,纳税调整减少额166224.00元,检查调增4144.00元,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535172.26元。
根据《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1〕60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两免三减办”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财法税〔2011〕51号)之规定,你公司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红星东路28号,行业: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主营业务收入26503123.29元,营业外收入605481.00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7.77%,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为2014年,你公司符合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计算:你公司201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40137.91元,已缴纳企业所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