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非糖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城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1MA0R7DHQ6H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办事处罕乌拉街道天山四中南门东侧04号商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阿市监处罚〔2026〕27号
涉案“味斯美海苔酥脆松”原料系当事人自淘宝平台“徐明记肉松调料批发”店铺购进,共购进1袋,进价116元/袋。当事人使用该原料制作“肉松小贝”,在美团平台对外销售,售价19.99元/盒。经核查当事人美团平台后台销售数据,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涉案“肉松小贝”累计销售2单,根据2026年3月20日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方法》第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同一部法律、行政法规的法律责任中,部分条款对没收违法所得作出规定,部分条款未作出规定的,对未作出规定的条款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一般视为违法所得无需单独计算。”的规定,对本案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无需单独计算,不予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元
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