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商队加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布都沙拉木·买买提依明 | 注册资本:4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2MA795NK05D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阿拉甫乡12村6组2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税稽罚〔2026〕38号
经对你单位对公流水、相关公司人员的银行资金,及加油机主板数据等外部数据进行核查,你单位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应申报不含税收入23,502,504.05元,已申报不含税收入6,974,804.6元,少申报不含税收入合计16,527,699.45元。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之规定,你单位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之规定,你单位在2022年-2024年期间,少缴增值税款合计1,655,686.82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
在账簿上少计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89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