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振泽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振国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3MA791G5768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兴乐三巷146号好运山广场A区1楼1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沙市监处罚〔2024〕126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19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于2023年7月31日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兴乐三巷146号好运山广场A区1楼103室从事经营医疗器械活动。当事人于2022年7月20日在新疆西域之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C座5层507室)购进了迪瑞牌酸性激发液4瓶,进价40元/瓶,售价50元/瓶、迪瑞牌浓缩清洗缓冲液15瓶,进价131元/瓶,售价157元/瓶,于2022年9月27在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河街95号)购进迪瑞牌碱性激发液2瓶(批号:20220718),厂家赠送2瓶(批号:20221027),进价是118元/瓶,售价141元/瓶;至查,上述医疗器械均已过期,其中迪瑞牌浓缩清洗缓冲液剩余15瓶、迪瑞牌碱性激发液剩余4瓶、迪瑞牌酸性激发液剩余1瓶,货值共计2969元。当事人对上述事实认定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第(三)项:“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迪瑞牌浓缩清洗缓冲液15瓶、迪瑞牌碱性激发液4瓶、迪瑞牌酸性激发液1瓶;
二、处罚款10000元整。
10000.00元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