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宸宇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庄良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5MA2GLFNC5A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406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22
(2025)浙0109民初2307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杭州秦众建筑有限公司
宸宇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6-07-03
(2026)闽0102民初71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州新凌电梯有限公司
宸宇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3
2026-05-08
(2026)浙0105民初3469号
劳动争议
刘*
宸宇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4
2026-04-13
(2026)浙0105民初3469号
劳动争议
刘*
宸宇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5
2025-10-15
(2025)浙0109民初2307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杭州秦众建筑有限公司
宸宇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6
2025-09-12
(2025)浙0105民初17484号
劳动争议
徐*
宸宇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6〕291号
2019年04月10日,当事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406室开始从事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等业务。2025年11月起,当事人与浙江成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约定上述电梯使用单位位于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东路3号金色春江小区的电梯由当事人进行维护保养。当事人在维保合约期间,应当于2026年05月09日对浙江成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代码为DF-0010-201310-16的电梯按照规范进行半月度维保,当事人当日到场后未检查确认该台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轿厢平层准确度、轿顶、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且该维保记录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当事人在维保合约期间,应当于2026年05月09日对浙江成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代码为DF-0010-201310-17的电梯按照规范进行半月度维保,当事人当日到场后未检查确认该台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轿厢平层准确度、轿顶、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且该维保记录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另查明,当事人在维保合约期间,对浙江成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代码为DF-0010-201310-16的电梯2026年04月25日、2026年04月10日的维保记录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对浙江成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代码为DF-0010-201310-17的电梯2026年04月25日、2026年04月10日的维保记录也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
15000.00元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