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陆良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琼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22681281628Y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中枢镇东门街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曲陆处罚﹝2026﹞47号
陆良县医*******市部从2026年6月26日至6月28日通过在店门口左边搭起的遮阳棚上悬挂写着抽奖活动内容的黄色纸张开展此次有奖销售活动,纸张上内容如下:“88元抽大奖,一等奖 行李箱1个,二等奖夏凉被1床,三等奖皮肤修护素,幸运奖精美礼品1份”。只明示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品名称,没有明确公布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等有奖销售的信息,活动奖品为厂家赠送的没有进货票据,品牌价值不详。2026年7月7日,当事人提供了抽奖活动的方案,内容为:“四、88元抽大奖 一等奖:行李箱1个(3),二等奖:被子一床(5),三等奖:赫本素尿素1瓶(医用皮肤修护辅料)(50),幸运奖:精美礼品一份:清河坊抑菌膏2袋或者维生素C维生素E蛋白粉1袋(100) 备注:全场商品都参加”。 案件发生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当事人具有减轻处罚的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停止开展奖品信息不明确的有奖销售活动; 2、处罚款10000元(壹万元)。
10000.00元
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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