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梅尼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会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300MA9F4NFT4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22-106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市监处罚〔2026〕112号
2026年4月29日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梅尼生活超市从洛阳市瀍河区张兵兵豆制品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0304MA44W65B0T,经营者:张兵兵;住所:瀍河区310国道东侧通河市场A区9栋21号。)花费97元购进一箱“黄龙川粉”(1箱50包)开始在超市内销售销售单价3.5元/包。2026年6月,我局执法人收到违法线索称在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梅尼生活超市花费3.5元购买的“黄龙川粉”出现发霉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现场检查,发现了正在销售的“黄龙”牌“黄龍川粉”存在发霉现象,(产品信息:委托商:成都柏峰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商:四川竹宇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2351132200011;生产日期:2026/04/02,保质期:8个月;净含量请:240克),现场发现了一包。经调查,自销售以来共计销售了13包“黄龍川粉”,销售单价3.5元/包,共计销售额45.52元,剩余该批次产品在此举报前商家已到供货方进行了调换。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5元;2.没收黄龙川粉一包;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