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峻轩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健砰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02MA5PBC4P1Y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文峰南路新隆市场A区4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700交罚﹝2026﹞010310号
2026年09月11日02时44分,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纪才、黄俊巡查至G325线K710+200M路段时,经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桂NC7730、桂NT806挂半挂车辆检查。经现场检查及调查,该货车的驾驶员是刘鑫昌,桂NC7730车型是半挂牵引车、解放牌、《行驶证》登记车主是钦州峻轩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证》号:450702226812;桂NT806挂车型是仓栅栏半挂车、明威牌、《行驶证》登记车主是钦州峻轩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证》号:450702223761,该半挂车辆共6轴22轮,车上运输货物是水泥管桩(10条),属可解体物品。经引导至钦州市钦南区野枝林停车场称重检测,该半挂车辆的车货总重是90.7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6轴22轮车型车货总重限值为49.0吨,已超限41.7吨,超限率为85.1%。 当事人钦州峻轩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决定给予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万零伍佰元整(¥20500)的处罚决定。
20500.00元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11
2
粤湛廉交罚﹝2026﹞02373号
钦州峻轩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NB8820车辆于2026年06月11日04时30分在廉江市扶岭桥路段行驶至省道S286线K6+450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50553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1553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31
3
粤湛廉交罚﹝2026﹞01965号
你(单位)使用桂ND3383车辆于2026年05月13日07时22分在廉江市扶岭桥路段行驶至省道S286线K6+450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0562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1562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等。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8
4
粤湛廉交罚﹝2026﹞01861号
钦州峻轩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NE3580车辆于2026年04月30日04时05分在廉江市扶岭桥路段行驶至省道S286线K6+450处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0517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1517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2
5
粤湛遂交罚﹝2026﹞00176号
钦州峻轩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ND8817桂NC832挂重型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6年5月11日,钦州峻轩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ND8817桂NC832挂重型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关规定。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程度较轻。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