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传波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31705721404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新密市刘寨镇西马庄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21
(2023)豫01民终11336号
高度危险责任纠纷
郑州纬通电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1-04
(2022)豫0183民初900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河南烨达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新密市人民法院
3
2022-04-12
(2022)豫民申1335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张**,范**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22-04-12
(2022)豫民申1335号
物权纠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22-03-18
(2022)豫民申1326号
物权纠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6
2022-03-18
(2022)豫民申1326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吕**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7
2021-12-17
(2021)豫民申931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8
2021-11-12
(2021)豫民申8598号
物权纠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9
2021-08-02
(2021)豫01民终938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新密市弘港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7-20
(2021)豫01民终8482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郑州恒利达锆质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4-02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咸煤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11
2022-04-15
(2022)豫民申1335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郑州纬通电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物权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17
2022-03-24
(2022)豫民申1326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河南烨达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4-26
2021-12-27
(2021)豫民申931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新密市弘港源耐火限公司、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3-09
2020-10-30
(2020)豫0183民初6108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郑州恒利达锆质材料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1-28
2021-11-29
(2021)豫民申8598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新密市弘港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1-27
2020-11-20
(2020)豫0183民初6101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郑州轩辕耐材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25
2021-06-13
(2020)豫0183民初6103号之一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郑州兴达炉料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1-25
2020-11-20
(2020)豫0183民初6103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郑州兴达炉料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11-25
2021-06-13
(2020)豫0183民初6101号之一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郑州轩辕耐材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10-13
2020-11-20
(2020)豫0183民初6106号
物权纠纷
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郑州纬通电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密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5号
2026年7月5日,新密市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新密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的通知,对问题隐患清单中涉及的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生产楼楼梯设置不符合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新密市消防救援局
2026-07-20
2
豫(郑)煤监管罚〔2026〕第(0011)号
1.矿井未对13采区轨道下山风速传感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正常运转,2026年2月28日6:47-3月4日14:58,13采区轨道下山风速传感器显示风速由4.3m/s降低至1.1m/s,此时间段内矿井总回风、12采区回风及-150西回风大巷风速传感器数据无波动。2.查阅工业视频发现:13采区架空乘人装置机尾段2026年3月12日至4月15日连续多班次运行中,吊椅吊挂间距小于6m。
第1项违法行为,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第2项违法行为,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合并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45000.00元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