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柳州市鱼峰区佳慧摩托车用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晓晶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03MAA7DBE955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乐群路26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鱼峰市监处罚〔2026〕64号
经查实,当事人处经营的“头盔”(生产商:浙江**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816中,生产日期:2025年3月10日,生产批号:202503/10),经抽样检验“依据柳市监办发〔2025〕85号文中《2025年柳州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标识、标志、护目镜、佩戴装置强度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上述头盔由当事人在“拼多多”网购平台购入,共计购入20顶,购入价格**元/顶,销售价格**元/顶,截至案发时共计售出14顶,剩余6顶被我局扣押。当事人提供了购买的支付记录相关凭证,但无法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信息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因此,本案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640元,违法所得为16.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涉案头盔,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摩托车乘员头盔6顶(规格型号:816中,生产批号:202503/1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8元;3.罚款人民币640元。
640.00元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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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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