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超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博涵 | 注册资本:5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001MACBHL201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工业园区新城街道小微产业园48号厂房第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31
(2026)新3001民初116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阿图什新锐园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博超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阿图什市人民法院
2
2025-09-16
(2025)新3001民初1309号
服务合同纠纷
久东财税(新疆)有限公司
新疆博超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王**
阿图什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13
(2026)新3001民初116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阿图什新锐园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博超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阿图什市人民法院
2
2025-09-23
(2025)新3001民初1309号
服务合同纠纷
久东财税(新疆)有限公司
王博涵;新疆博超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阿图什市人民法院
3
2025-07-30
(2025)新3001民初1309号
服务合同纠纷
久东财税(新疆)有限公司
王博涵;新疆博超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阿图什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州税稽罚〔2026〕10号
(一)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经查,你公司于2023年4月在未有真实业务发生情况下取得由长沙邦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70份,货物品名均为*机床*立车数控。你公司入驻小微产业园后,利用设备向阿图什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产业发展财政补助,并先后领取两笔财政补助,其中2023年6月25日取得财政补助款351.00万元,2023年12月13日取得223.00万元。申请财政补助使用三家公司设备发票,其中:长沙邦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370份,货物品名均为*机床*立车数控,合计金额34138613.78元,税额341386.22元;湖南省爱力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0份,货物品名均为*机床*立车数控,合计金额8524752.20元,税额85247.80元;长沙华隆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90份,货物品名均为*机床*立车数控,合计金额8524752.20元,税额85247.8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你公司在未有真实业务发生情况下,取得长沙邦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70份,属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
(二)伪造、变造增值税普通发票
你公司申领财政补助使用的设备发票,开票时间均为2023年8月12日,其中:湖南省爱力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90份,货物品名均为*机床*立车数控,合计金额8524752.20元,税额85247.80元;长沙华隆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90份,货物品名均为*机床*立车数控,合计金额8524752.20元,税额85247.80元。经前往湖南省爱力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长沙华隆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调查,系统内未查询到相关发票信息,两家公司与你公司无任何经济往来,也未开具过任何增值税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你公司用于申领财政补助的180份发票是你公司使用伪造、变造的发票。
(三)企业所得税
你公司2023年取得财政补助收入5740000.00元(其中2023年6月25日取得财政补助款3510000.0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6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6-04-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克州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