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敦盛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进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22MA77RDA108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轮台县轮南镇轮南小区中环西路22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5
(2025)新2923民初585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车易伦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敦盛运输有限公司,李**
库车县人民法院
2
2025-09-04
(2025)新2923民初585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车易伦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敦盛运输有限公司,李**
库车县人民法院
3
2025-03-26
(2024)新2822民初1510号
修理合同纠纷
巴州竞永顺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敦盛运输有限公司
轮台县人民法院
4
2024-05-09
(2024)新2822民初440号
合伙合同纠纷
拜城县丝路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敦盛运输有限公司
轮台县人民法院
5
2024-04-23
(2024)新7102民初337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拜城县文华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敦盛运输有限公司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11
(2025)新2923民初585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库车易伦商贸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库车市人民法院
2
2025-03-28
(2024)新2822民初1510号
修理合同纠纷
巴州竞永顺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敦盛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轮台县人民法院
3
2025-02-05
(2024)新2822民初1510号
修理合同纠纷
巴州竞永顺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敦盛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轮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29
2025-11-06
(2025)新2923民初585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李*;库车某商贸有限公司;新疆某运输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170.61元
民事案件
2
2025-08-29
2025-08-14
(2025)新2822执50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巴州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新疆某某运输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01-15
2025-01-14
(2024)新2822执646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拜城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新疆某某运输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07-30
2024-07-26
(2024)新2822执317号
民事,保险费纠纷
中国人民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新疆某某运输有限公司民事保险费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06-05
2024-05-14
(2024)新2822民初440号
合伙协议纠纷
拜城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新疆某某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64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4-06-05
2024-05-07
(2024)新2822民初363号
运输合同纠纷
侯**、新疆某某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488.95元
民事案件
7
2022-12-12
2022-03-15
(2021)甘0982民初1931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98246.60元
民事案件
8
2022-09-27
2022-08-17
(2022)甘0982执1427号
借款合同纠纷
李**、李**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9-07
2022-06-22
(2022)甘09民终741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新疆敦盛运输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1-12-17
2021-09-06
(2021)甘0982财保24号
财产保全
李**、李**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税稽罚〔2026〕26号
(一)发票方面的问题
根据《协查函》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你单位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收到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生隆达加油站(以下简称生隆达)开具的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6500192130,发票号码:03189834-03189841、03189885-03189891、05828690-05828695、05828697-05828700、05868110-05868115,以上31张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柴油*柴油(VI),金额合计2754955.7元,税额合计358144.30元,价税合计3113100.00元,已证实系虚开发票。
经检查组调取你单位银行流水及相关人员银行流水发现,你单位取得生隆达开具的31份价税合计31131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生隆达转账3050000.00元后,经杨某忠资金回流至李某军个人账户3028750.00元,资金流水存在异常。
检查组于2024年4月12日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李某军进行了询问,李某军表示你单位与生隆达没有加油业务,通过杨某忠从生隆达购买了中石油的油卡,生隆达保留主卡,你单位保留副卡,需要加油时向生隆达申请后由生隆达从主卡分配油到副卡。李某军表示杨某忠向其转账的3028750.00元系向杨某忠的借款,检查组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你单位提供与生隆达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证据,至检查期结束,你单位未向检查组提供任何可以证明你单位与生隆达发生真实业务的相关证据。
经检查组调取你单位取得发票信息发现,你单位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生隆达共向你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81份,其中负数发票7份,金额合计5566371.68元、税额合计723628.32元,价税合计6290000.00元。在随后的检查过程中,由于检查组无法联系到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军、办税人员杨某金,且轮台县税务局已于2025年2月1日将你单位认定为非正常户,故检查组前往你单位注册地址实地核实后,发现你单位注册地址轮台县轮南小区中环西路22号无你单位。综合以上情形,检查组无法确认生隆达向你单位开具的其他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业务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一条“走逃(失联)企业的判定: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6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6-04-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