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玉桂兴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时荣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0N9ACD76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213省道南鑫牛乳制品厂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税一稽罚﹝2025﹞12号
《税务处理决定书》(巴税一稽处〔2025〕15号)认定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你单位目前有一宗土地,坐落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213省道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799.97平方米,于2022年12月20日与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2024年1月8日申报契税计税依据800,000.00元,缴纳契税24,000.00元,申报印花税计税依据800,000.00元,缴纳印花税200.00元。你单位取得该宗土地支付的价款如下:2017年7月27日支付田玉成转让土地定金40,000.00元,2017年10月16日4号凭证记载支付田玉成购买土地款148,000.00元,2018年10月30日3号凭证记载支付李爱军购买土地款80,000.00元,2018年12月5日2号凭证记载支付给巴彦淖尔临河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耕地开垦费32,921.80元,2019年9月25日5号凭证记载支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植被恢复费47,540.00元,2022年12月17日5号凭证记载支付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保证金400,000.00元,2022年12月26日8号凭证记载支付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000.00元,合计支付土地出让价款1,148,461.80元。上述土地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土地少申报契税计税依据1,148,461.80-800,000.00=348,461.80元。上述你单位2022年12月20日书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印花税,少缴纳滞纳金。(二)你单位现有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该房屋在公司账簿中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未结转固定资产。该房屋原值如下:2023年10月27日13号凭证记载购入混凝土预制房一套,含税价格58,000.00元;2023年11月7日3号凭证记载购入混凝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格108,980.57元,其中用于该房屋建设的混凝土不含税价格5,059.87元;2023年11月7日3号凭证记载购入泡沫板等材料一批,含税价格16,298.40元;2023年11月29日16号凭证记载购入暖气片,含税价格5,000.00元;2023年12月29日18号凭证记载购入门窗,含税价格19,036.00元,该房屋原值共计103,394.27元。该房屋于2023年12月底建成。上述房屋在2024上半年和下半年申报房产原值均为25,000.00元,202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均少申报房产原值[1,148,461.80*(1+3%)÷2,799.97*130.00*2+103,394.27]÷2-25,000.00=81,618.81元。
少缴税款0.6倍的罚款,即11,699.44*0.6=7,019.66元。
7019.66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