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西邱姐姐的店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卫荣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10MA0LPM408F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新晋祠路299号万科金域蓝湾二期三号楼3-30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2
(2025)晋0110民初8650号
合同纠纷
李*
山西邱姐姐的店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段*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9
合同纠纷
李*
山西邱姐姐的店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9-04
(2026)晋0110执1691号
合同纠纷
李*
段锋;山西邱姐姐的店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2
2026-05-08
(2025)晋0110民初8650号
合同纠纷
李*
山西邱姐姐的店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段锋
裁判文书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3
2026-01-23
(2025)晋0110民初8650号
合同纠纷
李*
山西邱姐姐的店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段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晋处罚〔2026〕138号
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列入异常名录未改正,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涉嫌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