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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久润电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天福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33135351618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崇仁镇富四村黄泥岗个体小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1-05
(2026)浙0683民初80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久润电声有限公司
宁波高新区新欣机械厂(普通合伙)
嵊州市人民法院
2
2026-09-20
(2026)浙0683民初80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久润电声有限公司
宁波高新区新欣机械厂(普通合伙)
嵊州市人民法院
3
2023-04-17
(2023)浙0683民初5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顺鑫塑胶厂
嵊州市久润电声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4
2023-04-17
(2023)浙0683民初5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顺鑫塑胶厂
嵊州市久润电声有限公司,王**
嵊州市人民法院
5
2023-02-22
(2023)浙0683民初5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顺鑫塑胶厂
嵊州市久润电声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9-18
(2026)浙0683民初80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久润电声有限公司
宁波高新区新欣机械厂(普通合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嵊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市监处罚﹝2024﹞209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3年12月23日,嵊州市大华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与当事人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嵊州市大华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厂房和厂房内的设施设备等转让给当事人。2024年3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正在使用中的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产品编号:202200072;型号:LDY;起重量:5t;制造日期:2022年4月;生产企业:河南省鹏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在铸造车间内用于倾倒铁水进入模具,但无法将提供合法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和相关资料,因该台电动单梁起重机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设备予以查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事后及时纠正,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3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本局认为: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事后及时纠正,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