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植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龙镇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成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182MA18XDJR3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龙镇龙源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20
2018-06-28
(2018)黑0104民初15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道外区东风供销合作社雨润农资经销处与黑龙江省大植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龙镇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大连池市监处罚〔2026〕11号
经查本局执法人员对黑龙江省大植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龙镇分公司登记的住所(住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已不在该地址经营,电话无法与黑龙江省大植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龙镇分公司取得联系,你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给予黑龙江省大植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龙镇分公司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黑龙江省大植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龙镇分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所指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黑龙江省大植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龙镇分公司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五大连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五大连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五大连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五大连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五大连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