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满载而归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小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5MACAPQ363Q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幸福城3-101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庄)市监罚〔2026〕14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24日经申请核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租用庄浪县水洛镇幸福城3-101临街商铺一间,经营庄浪县满载而归百货超市。
2026年6月25日,庄浪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在其超市内纸箱中检查发现南京(炫赫门)21条、钻石(荷花)3.2条、白沙(硬新精品二代)1条、利群(夜西湖)1条、娇子(软阳光)4.6条、兰州(硬蓝)6条、兰州(硬精品)1.6条、利群(长嘴)0.8条、玉溪(软)3.6条、好猫(炫蓝)1条、兰州(硬新尚)2条、兰州(细支珍品)2条、南京(十二钗烤烟)2条、泰山(红将军)0.6条、中华(软)0.8条、好猫(细支长乐)0.8条、苏烟(软金砂)0.8条、兰州(硬珍品)0.9条、黄金叶(乐途)0.6条、冬虫夏草(和润)0.6条、红塔山(硬经典100)0.6条、黄鹤楼(软蓝)0.8条、利群(楼外楼)0.6条、芙蓉王(硬)0.4条,合计24个品种57.3条。该当事人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不能提供该批卷烟的购货凭证。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上述烟草制品经负责人批准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庄浪县烟草专卖局依据《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21]93号)、《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卷烟(雪茄烟)价格目录(2026年第1期)和退出全省卷烟(雪茄烟)价格目录品规的通知》(甘烟办综(2026)1号)、《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证明》(甘烟价证(2026)362号)对涉案卷烟核价,核定该批涉案烟草制品零售价格货值金额10664元。
又查:当事人于2023年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自己经营的满载而归烟酒副食百货店拿来南京(炫赫门)21条、钻石(荷花)3.2条、利群(夜西湖)1条、利群(长嘴)0.8条、玉溪(软)3.6条、好猫(炫蓝)1条、南京(十二钗烤烟)2条、苏烟(软金砂)0.8条、冬虫夏草(和润)0.6条、红塔山(硬经典100)0.6条、黄鹤楼(软蓝)0.8条、利群(楼外楼)0.6条、芙蓉王(硬)0.4条、中华(软)0.8条。于2026年6月20日从县城的百货商店以比市场零售价每条便宜5元的价格收购白沙(硬新精品二代)2条、娇子(软阳光)5条、兰州(硬蓝)7条、兰州(硬精品)2条、兰州(硬新尚)2条、兰州(细支珍品)2条、泰山(红将军)1条、好猫(细支长乐)1条、兰州(硬珍品)1条。收购金额2285元。放在其经营的超市内进行销售。
截止2026年6月25日庄浪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当事人以市场零售价销售白沙(硬新精品二代)1条、娇子(软阳光)0.4条、兰州(硬蓝)1条、兰州(硬精品)0.4条、泰山(红将军)0.4条、好猫(细支长乐)0.2条、兰州(硬珍品)0.1条。销售金额332元,获利17.50元。
对庄浪县满载而归百货超市进行了:
1.罚款:金额3732.4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7.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749.9元,大写叁仟柒佰肆拾玖元玖角整。
3732.40元
庄浪县市场监管局
2026-07-23
2
(庄)市监罚〔2024〕432号
经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6日经申请
核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以年租金6万元租用庄浪县水
洛镇幸福城3-101号临街商铺,开始经营庄浪县满载而归百货
超市。
又查:2024年8月12日,庄浪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当事人的经营门店货柜和纸箱中检查发现销售的兰州(硬精品)20.5条,兰州(硬蓝)19.6条,兰州(硬珍品)8条,兰州(硬黄)5条,延安(软)3.8条,天子(金)1条,娇子(软阳光)1条,利群(夜西湖)1条,黄山(印象一品)1条,好猫(细支天赋)1条,娇子(宽窄醇香中支)1条,玉溪(软)1条,兰州(新尚)0.8条,芙蓉王(硬蓝)0.8条,黄山(新制皖烟)0.8条,利群(长嘴)0.8条,好猫(长乐)0.8条,双喜(细支华悦)0.8条,好猫(细支长乐)0.8条,泰山(心悦)0.8条,共20个品牌规格70.3条卷烟。该当事人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不能提供该批卷烟的购货凭证。执法人员对上述烟草制品经负责人批准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庄浪县烟草专卖局依据平烟司(2024)36号:《转发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下发全省卷烟(雪茄烟)价格相关目录的通知》(甘烟办综〔2024〕28号)载明的卷烟规格的“建议零售价”对涉案卷烟核价,核定该批涉案卷烟零售价格货值金额7426元。
再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0日从庄浪县各乡镇商店以每
条比市场零售价便宜2元的价格收购兰州(硬精品)21条,兰州(硬蓝)20条,兰州(硬珍品)8条,兰州(硬黄)5条,延安(软)4条,天子(金)1条,娇子(软阳光)1条,利群(夜西湖)1条,黄山(印象一品)1条,好猫(细支天赋)1条,娇子(宽窄醇香中支)1条,玉溪(软)1条,兰州(新尚)1条,芙蓉王(硬蓝)1条,黄山(新制皖烟)1条,利群(长嘴1条,好猫(长乐)1条,双喜(细支华悦)1条,好猫(细支长乐)1条,泰山(心悦)1条。收购金额7654元。
截止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当事人以市场零售价销售兰州(硬精品)0.5条,兰州(硬蓝)0.4条,延安(软)0.2条,兰州(新尚)0.2条,芙蓉王(硬蓝)0.2条,黄山(新制皖烟)0.2条,利群(长嘴)0.2条,好猫(长乐)0.2条,双喜(细支华悦)0.2条,好猫(细支长乐)0.2条,泰山(心悦)0.2条,销售金额374元,获利5.4元。
对庄浪县满载而归百货超市进行了:
1.罚款:金额3044.66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4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050.06元,大写叁仟零伍拾元陆分整。
3044.66元
庄浪县市场监管局
2024-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