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宏林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6062075200Y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轻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9
劳务合同纠纷
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兄弟起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绥中县人民法院
2
2025-10-11
(2025)新3126民初45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焦**
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叶城县人民法院
3
2025-09-29
(2025)辽1324民初3619号
买卖合同
山西佳正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5-06-13
合伙合同纠纷
曹**
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博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1-11-11
(2021)甘0422民初4250、42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会宁县郭小军砂厂
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宁县长征南路延伸拓宽改造工程项目部,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宁县长征南路延伸拓宽改造工程项目部
会宁县人民法院
6
2020-08-28
(2020)甘0402民初27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白银路泉防水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7
2019-12-17
(2018)甘0402民初46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
甘肃泽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8
2019-03-06
(2018)甘0402民初46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
甘肃泽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11
(2025)辽1421民初664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兄弟启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绥中县人民法院
2
2025-11-10
劳务合同纠纷
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兄弟起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绥中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6-03
2026-03-19
(2026)甘0423民初91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某有限公司等与喀什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6-04-15
2026-03-25
(2026)甘0423执10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兰某;喀什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6-01-19
2026-01-19
(2025)新3126执恢1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叶城县某有限公司;喀什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4
2026-01-15
2025-05-27
(2025)鲁05民辖终56号
合伙合同纠纷
喀什某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东营某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合伙合同纠纷管辖上诉裁定书
管辖案件
5
2025-11-17
2025-06-19
(2025)甘0423民初159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兰**;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5-11-13
2025-10-22
(2025)鲁0591执1395号之二
合同纠纷
某**;某*;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5-11-12
2025-10-22
(2025)鲁0591执1395号之一
合同纠纷
某**;某*;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5-01-18
2025-01-16
(2024)新31民终3937号
追偿权纠纷
喀什某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贵安新区)建设有限公司岳普湖县分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4-05-30
2024-04-16
(2024)辽1421民初1858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辽宁省某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4-05-30
2024-04-16
(2024)辽1421民初1778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辽宁省某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税稽罚(2026)28号
你单位与轶恒驰物流无真实经营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7.5%手续费方式取得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6100203130,发票号码:11589784-11589883,金额6220183.48元,税额559816.52元,价税合计6780000.00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其他违法,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4-08
2
(葫)应急罚〔2023〕18021号
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王国栋未将事故情况向公司总经理唐焦报告;未及时准确地向应急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告。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罚款45万元
450000.00元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3-1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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