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海 | 注册资本:4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2MA6MXW1E6K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283号三层302-301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盘处罚〔2026〕359号
2025年9月30日和2026年4月2日,当事人分别统一设计、制作“德国MIS种植体”商业宣传图文,美团平台显示德国MIS种植牙|全包一口价,画面内容:德国MIS种植牙,在线咨询,送拍片检查,价格:2599元;抖音和今日头条平台显示【云南?种植牙】德国种植体+基台+牙冠 一口价 包含全瓷冠+服务费,团购详情:德国进口种植牙,含口腔一般检查一份、一次性口腔械盘一份、德国KAVO数字CT检查、种植院长亲诊亲种、德国进口种植牙1颗,价格2599元;统一下发至所辖云南德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欣都龙城门诊部、西山希望路门诊部、金鹰门诊部,昆明德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等8家医疗机构在其门店美团、抖音和今日头条网络平台发布商业宣传,将原产国为以色列MIS种植体虚假宣传为德国MIS种植体引人误解、诱导消费者。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商业宣传违法行为成立。
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平台违法发布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三)项,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 版)》第168条对应的从轻行政处罚情形,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70000元。
70000.00元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