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鲁文国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仁凤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5MA60TM2GXM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桫椤路19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罚〔2026〕665号
经查,当事人重庆市大足区鲁文国大药房系在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桫椤路199号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一、二销售的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查实,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协丰村卫生室于2025年2月24日从康成尔兴药业(重庆)有限公司购进“小活络片”(溯源码84650910000100761926、84650910000100730707),并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和2025年4月11日将上述2盒“小活络片”(溯源码84650910000100761926、84650910000100730707)以218元/盒售出。2025年4月-5月期间,当事人从个人手中以原价218元/盒收回上述2盒“小活络片”(溯源码84650910000100761926、84650910000100730707),于2025年8月9日售出,销售单价为218元/盒,故办案人员认定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小活络片”(溯源码84650910000100761926、84650910000100730707)2盒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成立,货值金额为436元(218元/盒×2盒=436元),无违法所得(进价218元/盒×2盒-销价218元/盒×2盒=0元)。
因能查明上述2盒小活络片是由重庆市大足区拾万镇协丰村卫生室从康成尔兴药业(重庆)有限公司正规购进并流入市场,且卫生室提供了涉案药品的购进资质和检验报告,可以证实上述2盒小活络片无质量问题。
针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的规定,我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渝足市监责改〔2026〕石马-317号),责令其立即改正。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被我局依法查获。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