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保元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15237242532654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茌平县胡屯工业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6-06
(2019)鲁1523民初19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茌平县精密曲轴厂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2
2019-06-06
(2019)鲁1523民初19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茌平县精密曲轴厂
茌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27
2019-06-10
(2019)鲁1523民初19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县精密曲轴厂等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6-06-27
2016-06-27
(2016)鲁1523执85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李**、茌平县精密曲轴厂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04-08
2016-04-08
(2016)鲁1523民初69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茌平县精密曲轴厂、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聊茌市监处罚〔2026〕378号
经查,当事人是经核准登记成立的公司制企业,当事人2023年、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6年01月06日,本局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务网发布了《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截止到2026年6月22日,当事人仍未补报年度报告或者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也未办理注销登记,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2026年6月24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6年01月05日发布的《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计1页),证明当事人2023年、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其年度报告。   2.现场笔录一份(计2页),证明执法人员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