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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河龙乡文娜农副产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国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424MA8UUXY92D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化县河龙乡永建村嵊长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6〕3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在拼多多注册的店铺售卖服装,后于2022年开始使用营业执照在拼多多平台注册名为“文娜家的店”的网店,开展网上经营活动。你店于2025年11月份以10元/袋的价格从摊贩处收购涉案红薯淀粉,总共80袋,规格450 g/袋,合计72斤,以22.34元/袋的价格在拼多多“文娜家的店”上架进行销售。涉案红薯淀粉的标签是当事人为了顾客回购自行制作并粘贴于袋上,标签信息为“配料:红薯;产品类型:农产品初级加工;净重量:450g;保质期18个月;文娜家的店;联系电话:13159393503【微信同号】;许可证编号:JY13504300019316;生产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锦绣华庭;贮存方法:干燥处密闭保存”。截止案发之日,当事人购进的红薯淀粉全部销售完毕,故本案货值金额为1787.2元。因当事人使用现金购买涉案红薯粉,且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认定合法必要支出所需要的真实、完整的单证、协议、会计账簿等证据材料,故本局认定违法所得为1787.2元。
-
-元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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