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齐恒安保装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丽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3MA28A57X0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区A-02地块10-1幢1楼东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6〕1470号
当事人在未取得“荣识”商标所有人商标授权或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架商品,标题写有搜索关键词“荣识RSL299 雨靴 防滑/防水安全鞋”。
当事人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荣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或者将他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项规定,属于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或者帮助他人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10500元。
10500.00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