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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绿洲百姓药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亚波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7MA6PJ35T1R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四营街新营街口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嵩处罚〔2026〕24号
2026年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四营街新营街口1号的嵩明绿洲百姓药业有限公司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在该药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待售超过有效期的炒决明子2瓶。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当日,我局执法人员经请示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对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实施扣押。2026年2月11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四营街新营街口1号从事药品零售活动。2026年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四营街新营街口1号的嵩明绿洲百姓药业有限公司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在该药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待售超过有效期的炒决明子2瓶。该药由当事人于2022年6月13日从江西青峰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炒决明子3瓶,购进价格14.5元/瓶,药品生产许可证:赣20201008,生产批号:20220401,生产日期:20220409,有效期:36个月,至2025年4月9日超过有效期。当事人以销售价格18元/瓶摆放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货架上销售,在有效期内自用1瓶。 截止2026年2月5日我局查获时,上述超过有效期炒决明子药品2瓶没有售出,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炒决明子药品药品2瓶货值金额为36元,无违法所得。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炒决明子药品2瓶;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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