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乌丹镇隆兆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艳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6MA7YP2MQ52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恒茂广场负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翁市监处罚〔2024〕120号
当事人于2024年3月31日在红山经济开发区艳彬粮行以30元/袋的价格购进了10袋太公湖牌雪花水饺粉(规格:5kg,生产日期:2024年3月1日,保质期:10个月,执行标准:GB/T1355,质量等级:特制一等,生产商:内蒙古太公湖面粉有限公司)在超市内以36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太公湖牌雪花水饺粉标签标注执行标准:GB/T1355,质量等级:特制一等,GB/T1355-2021执行标准中5.1质量指标规定小麦粉分为:精制粉、标准粉、普通粉三个类别,没有特制一等,该批次太公湖牌雪花水饺粉的检测报告上显示为精制粉,与其标签内容不符。截止到2024年6月5日销售了9袋上述太公湖牌雪花水饺粉,于2024年6月1日将剩余的1袋太公湖牌雪花水饺粉自行下架返厂,获违法所得324元,当事人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60元。
当事人购进该批次太公湖牌雪花水饺粉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了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检测报告。
1.没收违法所得324元;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2
2
赤翁市监处罚〔2024〕16号
2024年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投诉称:“本人在隆福超市购买特级食品醋后发现已过期,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2日对翁牛特旗乌丹镇隆兆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核查,现场发现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加特酿陈醋(生产日期2021/10/08,保质期2年)1瓶。
上述生产日期为2021/10/08,保质期2年的加加特酿陈醋是该超市经理杨**于2022年1月3日在赤峰宝旺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了12瓶,购进价5元/瓶,销售价7.5元/瓶,共销售11瓶,其中于2023年10月8日前在保质期内销售了10瓶,超过保质期后于2023年12月31日销售了1瓶,货值金额7.5元,当事人提供了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1月2日销售加加特酿陈醋的销售记录,购进上述陈醋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检验报告,索要了进货一票通,建立了进货查验制度。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加加特酿陈醋1瓶(生产日2021/10/08,保质期2年,净含量500ml);2、没收违法所得 7.5元;
3、罚款 3000 元。
3000.00元
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